根据《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现就202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关注河北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河北改革发展和法治河北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类型、选题及资助经费
(一)2020年度省法学会研究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课题由法学会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出申请。
(二)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题目从《课题指南》中选定,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进一步细化;其中,重点课题必须选自《课题指南》中标注重点的领域范畴。申报自选课题的,自拟选题,但应当充分考虑选题的实践和理论价值。
(三)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评审程序、评审指标、结项鉴定与其它课题一致,按期结项且研究成果鉴定为优秀的,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课题立项后,与课题主持人所属单位签订课题合同,拨付经费到单位账户(院校和科研机构需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实务部门无需开票)。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法学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
(二)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须为法学会会员,原则上由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
(五)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或其它部门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省法学会从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法治河北智库专家中抽选5-7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通讯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内容包括:申请人对选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课题申报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二)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立项课题,并在河北省法学会网站进行公告。
五、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成果鉴定
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个别课题因时效性原因需提前结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未按期申请结项或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北省法学会课题。
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省法学会,同时提交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著述(可以是复印件),并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报》(3000字以内)。鼓励在研究过程中针对重要问题或观点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
六、申报办法
从河北省法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bsfxh.org.cn)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fxhkt@126.com。
七、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宋佳0311—67798208(兼传真)
地址及邮编: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78号省法学会050051
河北省法学会
2020年2月25日
2020年度研究课题指南建议 | ||
序号 | 课题名称 | 备注 |
1 | “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 重点 |
2 | 雄安新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 重点 |
3 | 河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法律服务机制研究 | 重点 |
4 | 2022冬奥会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 重点 |
5 | 社会治理现代化“河北模式”问题研究 | 重点 |
6 | 社会稳定重大风险防控问题研究 | 重点 |
7 | 河北政法队伍“四化”建设问题研究 | 重点 |
8 |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 重点 |
9 | 公共卫生事件依法防控问题研究 | 重点 |
10 |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机衔接机制研究 | 重点 |
11 | 党内法规运行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 |
12 | 设区市立法的效果评估及其运行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 |
13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问题研究 | |
14 | 京津冀司法一体化的路径与保障研究 | |
15 | 扫黑除恶长效长治机制研究--以“一案三查”机制为切入点 | |
16 | 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 |
17 | 基层社区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 |
18 | 村规民约制定修订与基层群众自治法律问题研究 | |
19 | 农村“三治”的法治途径研究 | |
20 |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 |
21 | 民转刑命案防控问题研究 | |
22 | “九民纪要”与金融风险防范研究 | |
23 |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问题研究 | |
24 | 反邪教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 |
25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举措研究 | |
26 | 河北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研究 | |
27 | 生态环境损害检察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 |
28 | 生物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研究 | |
29 |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完善研究 | |
30 | 野生动物保护法完善研究 | |
31 | 国家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 |
32 | 认罪认罚制度的基层检察实践考察 | |
33 | 公职律师介入留置措施研究 | |
34 | 民法典的制度创新与实施研究 | |
35 | 大数据背景下隐私权的保护问题研究 | |
36 | 企业破产案件识别、立案、审理、裁决中疑难问题研究 | |
37 |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与个人债务清理程序有机衔接制度研究 | |
38 | 完善破产制度有关问题研究 | |
39 |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有关问题研究 | |
40 | 失信人员惩戒机制的建构与创新问题研究 | |
41 | 基层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问题研究 | |
42 | 政法领域深化改革与司法责任制完善有关问题研究 | |
43 | 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
44 | 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 |
45 | 社会保障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
46 | “一带一路”与河北对外贸易法律问题研究 |
来源:河北省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