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主编:周英 孟庆瑜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7月
ISBN:978-7-5162-2043-6
编委会成员
内容简介
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本书对《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适用范围与调整对象、优化政府环境的机制建设、优化法治环境的职责与制度、监督保障体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的使用指导。
目录及导读
第一章 总则
作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总则”一章共由七个法律条文组成,分别对《条例》立法目的与立法根据、适用范围与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与总体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定职责、市场主体法定义务、奖励与宣教机制、举报投诉制度进行了规定。作为法规的首章,“总则”是对整部法规的纲领和全局内容的概括性规定。由内容所决定,“总则”并不是法律制度创新的“富矿”所在。但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这样一部创制性立法, 《条例》 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立法创新。
第二章 优化政务环境
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任务是优化政务环境。为了营造透明、高效、规范、优良的政务环境,本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四方面的内容:第一,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审批事项集中统一办理,加强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审批的下放与承接;第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支撑,鼓励创新创业,吸引人才来冀,保障企业的建立、建设与发展;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三方协调协商机制,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优化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环境是否优化是营商环境成败的关键性因素,良性运转的市场环境为创造和谐、高效、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市场环境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净化市场环境也是营商环境所追求的目标。作为《条例》的第三章“优化市场环境”共包括十三个条文,分别就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负面清单制度、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机关民事责任、公用企业职责、中介服务和中介机构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和评优规范等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法治环境与营商环境关系密切,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关键组成部门,营商环境的“优化”在本质上就是营商环境的“法治化”。作为《条例》第四章,“优化法治环境”一章共由十一个法律条文组成,分别对政府职责;公平竞争审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备案与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决定变更、撤回与撤销;行政执法检查;行政罚没;应急管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矛盾纠纷化解;司法裁判与行政决定执行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 监督保障
完备有效的监督保障体制对于监督政府依法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具有重要意义。本章结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际,构建出包含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的保障体制。本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价制度;第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第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第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第五,强化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本章共七条,针对前几章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事项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章规定体例严密、内容全面、罚则严厉,主要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公用企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等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则是法中作为总则、分则之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共两条,主要是针对《条例》实施细则、施行日期等相关内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