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求是前沿书系

《法学求是前沿书系》之五 —— 伊士国、尚海龙:《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25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jpg


基本信息


作者:伊士国 尚海龙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年11月 

ISBN号:9787513072533  



作者简介


伊士国,男,1982年生,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后,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任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库专家等。长期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目前已主持5项省部级课题,出版专著3部、教材1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尚海龙,男,河北肃宁人,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美国爱荷华大学访问学者。现为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研究员,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专家、河北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专家、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主编学术著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20余项;主持、参与90余部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内容简介


本书以监察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基本涵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所有重要问题,既包括监察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问题,也包括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问题,特别是对监察委员会、监察权、留置措施、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专章研究,基本弄清了监察体制改革的自身问题,拓展了监察改革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为监察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


目      录


引  言


第一章  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学思考


一、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性

(一)监察委员会宪法定性的争议及其分析

(二)监察委员会宪法定性的界定及其分析

二、监察权的宪法定性

(一)监察权宪法定性的争议及其分析

(二)监察权宪法定性的界定及其分析

(三)监察权与其他 权力之关系

三、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

(一)监察委员会与执政党的宪法关系

(二)监察委员会与人大及其 会的宪法关系

(三)监察委员会与行政机关的宪法关系

(四)监察委员会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宪法关系

四、监察委员会的宪法约束

(一)执政党监督

(二)人大监督

(三)其他监督

(四)监察委员会自我监督


第二章  监察委员会研究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与地位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

(二)监察委员会的地位

二、监察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一)监察委员会职责与职权概述

(二)监察委员会职权配置和职责行使的问题

(三)对监察委员会职权配置完善的建议

三、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与管辖

(一)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

(二)监察委员会的管辖

四、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与运行

(一)监察委员会的组织

(二)监察委员会的运行

(三)对监察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完善的思考


第三章  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一、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概述

(一)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二)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的原则遵循

(三)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的具体设计

二、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不足

(一)党委监督易发生错位、越位

(二)人大监督力度不够

(三)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与监察委互相制约难落实

(四)监察委员会内部监督不到位

(五)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乏力

三、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一)坚持与改善党委监督

(二)加强人大监督

(三)强化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监督与制约

(四)完善监察委员会内部监督

(五)加强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四章 监察留置措施研究


一、监察留置措施的概念及性质

(一)留置措施的概念界定

(二)监察留置措施的性质探讨

(三)监察留置措施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二、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

(一)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

(二)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对象

(三)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场所

(四)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期限

(五)监察留置措施的适用程序

三、监察留置措施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严重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适用标准过于统一

(二)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不畅

(三)对被调查人保障救济制度的缺失

(四)对监察留置措施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四、监察留置措施法治化之途径

(一)运用比例原则实现留置期限的分野

(二)完善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

(三)健全监察留置措施下的保障救济机制

(四)加强对监察机关运用留置措施的监督与制约


第五章 政务处分研究


一、政务处分概述

(一)政务处分的概念及其辨析

(二)政务处分的特征

(三)政务处分的性质

二、政务处分的主体与对象

(一)政务处分作出的主体

(二)政务处分的对象

三、政务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

(一)政务处分的种类

(二)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

四、政务处分的原则与程序

(一)政务处分的原则

(二)政务处分的程序

五、政务处分的救济与监督

(一)政务处分的救济

(二)政务处分的监督


第六章 监察建议研究


一、监察建议的基础性问题

(一)监察建议的含义

(二)监察建议的特征

(三)监察建议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监察建议的类型与功能

(五)监察建议的现状

二、合理框定监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一)适当拓宽惩戒型建议的适用范围

(二)明确问责型建议的适用范围

(三)科学划定整改型建议的适用范围

三、准确把握监察建议的主体与对象

(一)监察建议的主体

(二)监察建议的对象

四、严格规范监察建议的制发程序

(一)动议及初审

(二)听取意见

(三)法制审核

(四)集体研究

(五)送达

(六)抄送

(七)公开

五、明确监察建议的内容与形式要求

(一)监察建议的形式要求

(二)监察建议的内容要求

六、构建监察建议救济与落实机制

(一)建立监察建议的救济机制

(二)完善监察建议的落实机制


参考文献


后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