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法治建设研究文丛

乡村振兴下承包地“三权”关系的新思考——评《承包地“三权”运行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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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下承包地“三权”关系的新思考——评《承包地“三权”运行制度研究》


郑尚元

(清华大学,北京市,100084)

 

农村土地不仅是农户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生产资料及重要家庭财产,更是支撑农业生产的宝贵资源及生态系统载体,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三权分置”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土地要素市场化的制度支撑,凸显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政策目的。《民法典》的颁布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确立了承包地“三权”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三权”的权利性质、权利结构、运行机理等问题在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这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众多学者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对该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徐超副教授新近出版的学术专著——《承包地“三权”运行制度研究》便是其中的代表性著作。该成果系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承包地‘三权’运行制度研究”的最终成果,是徐超副教授近年来对相关问题实践调研与理论研究成果的集中呈现。

全书在总体结构和具体章节的研究上坚持问题导向意识,通过5章13节的篇幅,揭示承包地“三权”运行的内在问题,梳理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制度演进历程和地方性实践在《民法典》确立的基本框架之内,提出承包地“三权”运行的理论基础以及发包、流转、收回等制度规则的完善建议反映出作者对于乡村振兴背景下承包地“三权”关系的新思考,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意义与实践应用价值。全书逻辑脉络清晰、理论实践并重、内容结构严谨。

第一,梳理剖析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现状和地方实践。通过对现行的法律规范及其演进历程的梳理和考察,把握“两权分离”下农村土地权利运行制度的基本状况,通过对“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以及各地试点方案的文本解析,明确“三权分置”政策意欲实现的目标,剖析现有制度在实现政策目标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探明其具体成因,选取了安徽、福建、陕西、重庆等地关于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地方性规范进行文本实证分析,归纳总结出地方性规范中对于“三权”运行等具体制度构建的先进经验,为未来立法的制度构建与完善寻求可靠路径及成功样本。

第二,构建承包地“三权”运行的理论框架。“三权分置”政策的法律表达,需要体现政策的实质精神,更要在符合民法法理的前提下完成法律规则的创制,对承包地“三权”予以合乎法律逻辑和我国语境的体系性解释,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同时契合政策的制度功能。同时,阐明承包地“三权”的权利属性,将财产权的抽象权能解析为承包地“三权”的具体权能,并形成承包地“三权”之间的均衡结构,进而明确法律意义上“三权”的运行框架。

第三,完善承包地发包、流转和收回等运行体系框架和具体规则。在承包地“三权”的学理基础上,根据“三权”相互间的逻辑关系,分别对承包地发包、流转、收回等运行过程中的制度完善展开研究,阐释“三权分置”下承包地发包、流转、收回的法律内涵,均衡承包地“三权”运行的价值目标,构建“债——物”并行的流转框架,并针对承包地发包、流转、收回等运行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规则的完善建议。

一个毋庸置疑的趋势,我国农村人口的快速降减,农业人口向城镇大量转移,以及农业产业在所有产业产值占比的下降,世世代代曾经承载着农民衣食住行依托的农村土地,其“生存保障”功能会不断减弱。随着而来的是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市场化,甚至农业的产业雇佣化,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科技化将替代传统自耕农式传统农业,在此背景下,探讨农村承包地之“三权分置”更具长远意义,亦是时代使然。作为读者,该书能够让人深切感受到承包地“三权”运行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规则的重要意义,引发对农村土地权利的相关问题更深层次的思考。诚然,书中的亮点以及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还有很多,值得读者仔细研读,相信该书能为农村土地制度的研究开拓新的视野。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