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载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0年第10期。
摘 要: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抓住研究生奖助体系的“育人”本质,结合河北大学多年来奖助育人工作经验,在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总结了学校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思路,对尚需解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与展望。
关键词:地方高校; 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 保障; 激励; 培育;
奖助育人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抓手。2010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这为研究生人才培养提出了方向,即把育人放在首要的位置。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亦是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2013年、2014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重要文件,全面取消研究生公费制,开始实施以动态激励为导向的自费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在保障研究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激发研究生内在发展潜力,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实质是通过经济资助实现研究生思想意识、道德修养、心理素养、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提升[1],可以说育人是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灵魂,脱离了这个灵魂,也就失去了其引领研究生的人格完善及发展的内在教育价值。地方高校目前对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研究较多,而针对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育人的研究非常少。基于研究生奖助体系的“育人”本质,结合河北大学多年来奖助育人工作经验,笔者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对学校奖助育人工作思路进行总结并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思考。
一、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现状及问题
(一)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教育资源尚未有效发挥作用
目前很多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理念偏离了育人本质,研究生首要责任人导师、负责奖助工作的管理人员、辅导员以及思想品德任课教师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育人资源均未有效发挥作用。
第一,导师在奖助育人中作用的发挥极其薄弱。导师肩负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使命,是研究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立德树人”是导师的基本职责之一,奖助工作正是导师立德树人难得的契机[2]。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导师往往将国家奖助学金看成物质扶助,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资助过程中引导学生感恩、责任感等精神品质升华的责任;有些导师将助研岗位理解为自己获取学生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不重视学生在科研岗位中创新思维、坚韧不拔精神等品质的培育。华南某大学项目组对本校研究生奖助制度改革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9.1%的导师对研究生奖助制度的改革毫无知晓[3],导师在对研究生奖助政策了解都不充分的情况下何谈在奖助工作中发挥其精神引领的作用?
第二,研究生管理人员是研究生奖助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奖助工作的方式方法直接影响奖助育人的效果。目前各高校研究生管理人员多以“管教–服从”的方式开展奖助工作,原本应该让学生在接受奖助学金的过程中感受到国家和学校对他们学习生活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并激发出他们内心的感恩精神、诚信意识、责任感、创新动力等正面的精神品质,但“管教–服从”的工作模式,无形中将学生放在了被动接受命令及思想灌输的位置,这种刚性工作模式忽视了学生作为鲜活个体的思想多样性,与奖助工作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使奖助工作原本应该发挥的育人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辅导员、班主任等作为研究生的直接接触者,也应该在奖助育人中发挥引导作用,但很多高校根本没有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这些人员配备,即使有的高校配备了研究生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与研究生的交流也并不密切,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深入到奖助工作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地方高校要强化奖助育人工作与课程教学、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培养环节的协同,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奖助学金评选、政策导向等过程中,融合各方力量,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奖助育人工作。
(二)研究生奖助资金经费不足,高校统筹经济资源力度不够
很多地方高校统筹经济资源力度不够,研究生奖助资金经费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业奖学金等学校负责统筹投入的奖学金额度不高,激励作用不明显。以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情况为例,通过分析河北省十所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我们发现这十所高校学业奖学金总覆盖比例为87%,一等、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的平均金额和比例分别为8285元(6%)、6000元(34%)、3657元(37%)。很显然,这种资助力度对研究生提升科研创新动力的吸引力是不够的。一方面,学生担负一定的学费压力,硕士研究生平均每年学费8000元,按照这种奖励比例,只有拿到一等奖学金,才刚刚够补偿学费的支出,而一等奖学金的人数只占到研究生总数的16%。另一方面,学生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版面费用高昂。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论文发表情况,部分期刊需要缴纳版面费,以社会科学学科为例,CSSCI论文版面费有时可达五千至一万。还有一些高校因经费不足,没有设置“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相关岗位的学校,岗位津贴也很少,一般每个月300元左右。这种情况下研究生难免会出现精神压力大、科研创新动力缺失、为了获得奖学金而作假炮制论文、对高质量论文失去兴趣、缺乏参与“三助一辅”岗位的主动性等问题。
(三)高校校内外奖助育人平台内涵建设不足
地方高校校内外奖助育人平台主要由校内的“三助一辅”岗位和校外研究生实践岗位、联合培养高校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工作能力和实践创造力,而在校内外平台建设和应用中却遗失了其育人的核心内涵。高校奖助育人工作中,对“三助一辅”岗位的价值内涵理解不到位。普遍认为“三助一辅”工作只是为学生提供有偿的经济资助,将其看成经济资助的补充形式,忽视了岗位对研究生各项能力素质的提升与发展功能,因此在岗位的设置中,不重视工作内容的质量,仅限于让研究生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岗位的设置与学生专业结合度不高,学生创新思维很难在岗位锻炼中培育出来,限制了岗位育人功能的发挥。此外,校外实践平台的育人作用发挥不理想,很多高校不能为研究生提供充足的校外实践岗位,同时岗位质量不高,多为低层次简单化的工作,很难真正发挥校外平台提升学生实践创造力的育人功能。2019年河北大学研究生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研究生对校外导师比较满意及非常满意的比例只有59.2%,进入过校外专业实践基地锻炼的研究生仅有47.21%,他们对基地的满意度也只达到60%。访谈中很多研究生提出校外实践平台科技含量不高、不能满足自己实践能力提升的愿望。
(四)研究生奖助评定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国家层面关于研究生奖助体系的评价指标较为宽泛,高校需要进一步细化评审办法,使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而目前高校关于奖助体系的评价标准缺乏层次性和差异性,科学性和灵活度有待加强,弱化了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
一是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定位差异不明显,学业奖学金的定位趋同于助学金。有的高校只要研究生不挂科,就可以得到当年学业奖学金。出现奖金金额偏少、指标设计不合理等现象。这种政策导向很容易引导学生把学业奖学金理解为单纯的学费补偿,是自己理所应当得到的,滋生“等、靠、要”等懒惰消极的思想,弱化了学业奖学金激发学生内在创新动力的价值。
二是忽略学科和年级的差异性。很多高校的奖助学金资助方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生采取同一化标准,评定方法忽视不同年级学生群体需求特点和不同专业的学科特点,没有体现出学生的年级和学科专业的差异性,影响了奖助工作育人效果的发挥。
三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评价缺乏科学性。目前高校多以论文发表情况作为评价研究生创新性的主要指标,但论文评价标准模糊,导致评定实施过程中唯数量论,几篇普通论文等同于一篇高质量论文。而发表论文的数量并不能科学体现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反而会催生学生花钱购买论文凑数、短期炮制低质量论文等学术不端的行为。
四是对学术道德的要求不够突出。很多高校的奖助学金评定方法中,对道德品质只做了笼统的要求,只提出学生要“遵守法律和校规”,而对于研究生精神品质非常重要的学术道德,没有提及或进行特别强调。我们分析十所省属高校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时发现,只有两所高校明确将“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作为评审条件。因此,地方高校应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育人治理体系,规范运行机制、合理设计评价指标、正确引导价值取向,将奖助育人工作视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抓手。
二、河北大学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实践模式建构
河北大学建校近百年历史,研究生教育自1978年开始,为河北省高校起步最早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作为一所地方综合类高校,河北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加强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顶层设计。一是制度建设,根据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河北大学出台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依据该方案改革的目标定位、改革措施和整体特点和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河北大学进一步梳理、完善了研究生奖助制度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为适应新时期研究生生活新常态,学校在研究生培育全过程中加大资助力度。三是确立以项目为导向的研究生育人机制,确保“助研”津贴有的放矢。多年来学校以提高奖助育人质量为核心,完善奖助育人体系运作机制,将奖助育人工作融入导师培育、研究生培养管理、学科建设、课程改革、生源质量提升等工作中,强化了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内涵化发展。
(一)树立“立德树人、育人发展”核心理念,统筹多方力量促进育人工作实质性开展
河北大学在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中以“立德树人、育人发展”为核心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奖助工作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多方力量,把国家、学校奖助政策的宣传和艰苦奋斗、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乐于创造等精神品质的培养融入整个奖助工作中。
以“立德树人、育人发展”作为导师的培养目标,将“立德树人”和“恪守学术道德”作为研究生导师选聘的和考核的首要条件,对于出现严重思想政治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实行导师选聘“一票否决制”。对导师把关学生的学术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如优博项目管理中,如发现学生有学术作假行为,导师要负连带责任。将提高助研岗位育人内涵建设作为导师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这些措施强调导师的引导示范作用,加强了师生之间教学相长的良性互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2019年学校研究生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研究生对导师以及助研岗位学术含量的满意度较2015年都有了很大提高。
奖助工作管理人员增强工作模式的柔性建设,把感性艺术渗透到工作中。将政策宣传作为日常工作开展,细致、耐心地利用微信微博平台、研究生论坛、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强国家、学校奖助政策的宣传,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解、学习奖助政策的多元化信息。抓住研究生入学这个特殊阶段,正面强化学生对奖助政策的“第一印象”,制定研究生奖助制度详解手册,引导研究生对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的正确认识,引导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爱国情怀。全年不定期举办内容丰富的专业讲座、实验技术指导等活动,为学生创新力的提升提供肥沃的学术土壤,唤起学生对科学探索发自内心的热爱与追求。针对在“三助一辅”岗位锻炼的研究生,设立“能力突出奖”“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并选拔优秀的学生在“研究生开学第一课”上做报告,增强他们通过自己努力克服困难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他们自强不息的内生力量。学校辅导员真正深入到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通过召开研究生会政策宣讲、论坛专题讨论、微信平台推送等活动帮助学生理解奖助制度具体条款制定的目的和内涵,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乐于创新、敢于创造的精神品质;通过个别谈心、家校交流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贫困,树立诚实守信等意识。
(二)确立综合育人观,建立“保障、激励、培育”三位一体的奖助育人体系
河北大学统筹财政收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经济资源,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并以综合育人观为指引,多渠道开拓奖助项目,在奖助学金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奖助育人方式,拓展完善三助岗位、思政课程、名师助学课程建设,形成了“保障、激励、培育”三位一体的奖助育人体系,提高了奖助体系综合育人效果。
1. 多源流经济投入保障生活,提升研究生安全感和归属感
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基础待遇水平,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提升学习生活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融入感,河北大学在实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增加投入1500万将校内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提升到90%,奖学金覆盖率、奖学金生均金额均超过省内高校平均水平。扩展合理延期优秀博士研究生的资助经费来源,由学校和导师各承担50%,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万元。
2. 多形式培优激励项目,激发研究生创新动力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动力和科研实力,学校增加经济投入,安排专款对优秀硕、博士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学金资助,开展了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项目、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等专项资助工作。学校对符合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条件的优秀推免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专项奖励,对优博培育项目资助30万元。只要项目资助的博士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就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校内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学校减免博士期间学费并额外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全方位的专项优惠政策激发了研究生发奋学习、刻苦钻研、潜心从事科学研究的内在创新动力。另外,学校每年投入近300万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内访学基金、国际化培育基金、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基金、研究生竞赛基金等。2019年学校先后选拔51名研究生赴海外高校进行三个月以上交流学习,经费由学校列支。通过大力度、多样化的奖助措施,激发了研究生投身科研、致力创新的积极性。
3. 多样化素养培育平台,提升学生实践创造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完善三助岗位建设,2014年学校出台了实行研究生“三助”制度的规定,在校内设立了“三助”岗位,并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以更好地发挥“三助”岗位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作用。在“三助”岗位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对经费来源的合理统筹,将由导师承担一部分助研津贴改成导师负责全部助研津贴,通过增加导师分担的成本提高导师责任意识,进而保障研究生能够切实得到科研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明确了岗位津贴最低标准,指出岗位考核优秀的学生在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方面优先考虑,保证了学生参与岗位进行锻炼的积极性。助研工作进一步推动了研究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将奖助育人工作融入思想政治课程立体化建设中。借助思想政治课程,助力奖助工作对学生精神品质的培养。以思想政治教育立体化发展为契机,将奖助学金政策解读、奖助育人的工作实际和育人过程中出现的研究生自强、创新优秀案例融入单调的思政课内容,借助奖助育人工作实际将原来平面单一的思政课程打造成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责任感五位一体的立体化课程,达到了奖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合作互动和育人效果的提升。
开展名师助学课程建设。河北大学在资金助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资金转化为名师助学课程,建设了一批基于一级学科知识体系的研究生拓展课程,课程建设的旨归在于开发校内名师资源助学授课,以11个基础学科为基础开发了22个课程项目,从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让学生品尝不同学科知识交融的精神盛宴,得到心灵的洗礼、精神的飞跃和思维模式的优化。如“钱世金生”“穷学生富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引领学生如何看待金钱;“经典的种子,人生的麦田”从文学角度带领学生挖掘自己人生幸福之源;“‘医点医滴’汇集健康之源”从医学角度教会学生从吃、睡、心、行做起,汇集健康之源;“走进‘心时代’”从心理学角度引导学生的职业规划。名师助学课程广受学生欢迎,每次上课学生爆满,拓展了学生思维,拓宽了学生视野,激发他们学习研究的热情。
(三)坚持内涵发展观,完善以育人效果提升为核心的制度保障
1. 加强导师责任意识,激发导师培育学生的内动力
学校在奖助制度中对导师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导师需要提供的成本分担份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而明晰导师的责、权、利,强化导师在奖助育人中的核心作用。学校规定第四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承担50%;学校助研岗位津贴和日常管理由导师负责,导师有权根据研究生的工作态度和贡献,增加、减少或停发津贴;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实行导师评价机制,将导师推荐作为学生申报奖学金的门槛。这些措施增强了导师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了导师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的动力。
2. 将学术道德作为奖助评定的基本条件,提升研究生的学术品质。
学校将学术道德作为研究生最基本的学术素养进行培养,在学校所有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中将“优良的学术道德”作为首要条件进行考核,实行违反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如在优博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而严肃地提出:对违背学术道德行为严肃处理,发现候选资助项目存在抄袭、剽窃、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在全校公布,追回违规资金,并追究责任,视情况给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处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导师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把关作用,在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办法中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弘扬优良学风,重视培养博士研究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作为考核的重要要求之一。导师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在学术活动中存在严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3. 结合培养阶段、学科特点,制定差异化评价指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学校围绕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设计不同学科、不同培养阶段的差异化评价指标。结合年级特点,对低年级学生侧重学业成绩的评价,推免硕士研究生和推免博士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提升他们基础知识学习的兴趣;对高年级学生侧重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把科研、实践成果作为主要的量化测评标准,激励学生提升科研创新素养、实践操作能力。结合学科建设,提供差异化的资助额度。学校根据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学科特点,结合教师职称评审科研量化标准,分学科制定了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量化计分办法,强化“论文质量”指标,弱化“论文数量”指标,降低了学生为争得奖学金而凑数发表低质量论文的浮躁心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推免生专项奖学金重点向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倾斜,推免到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学生,推免生奖学金按100%发放,提升重点建设学科学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
4. 多角度增加制度设置的灵活性,突出创新素养的培育
学校以研究生创新素养培育为核心,奖助相关制度设计上凸显灵活性。优秀成果的产出往往需要充足的时间,学校以研究出高质量、前沿性的创新成果为制度设计的核心,充分考虑到了优秀成果产出的时间性,如在优博项目的制度设计上,将优博项目的选拔条件扩展为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并给予申报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充足的研究时间;打破僵化的项目结题时间,由于一些优秀的创新成果需要时间较长,将项目年限定为3年,但可根据项目需要,延长项目结题时间。注重申报程序的灵活性。学校优博项目的申报程序非常灵活,未获优博项目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就读期间如表现优异,成果突出,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具有重要价值,可破格进入培育过程,并享有相同待遇。这些措施进一步保证了博士研究生整个学习阶段的科研创新积极性。
三、思考与展望
(一)加强研究生奖助育人体系与研究生特点的适配性建设
研究生奖助育人体系应该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特点进行建设和完善,而高校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与研究生特点结合的还是不够紧密,趋同于本科生奖助工作。如对于同时发挥“支持学业”和“创新激励”两方面功能的学业奖学金,各高校的发放方式却类似于平均分配,激励作用收效甚微。研究生奖助工作和本科生奖助工作是有区别的,一方面本科生奖助工作的重点在于助困,而研究生培养重点是科研创新能力,所以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保障学业基础上如何发挥激励的作用。另外,研究生的特殊年龄阶段决定了其三观趋于稳定、批判性思维更强[4],更需要有效地引导和渗透才能真正在奖助工作中达到育人的效果,而认为研究生自我意识很强不需要引导的错误认知导致了实际工作中更注重奖学金的经济资助而非精神引导功能。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学校应该在增加资助金额提高奖学金吸引力的同时,科学论证最优化的奖学金分配方案,着力思考怎样确定不同层次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怎样确定奖学金评分办法中思想政治、创新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权重和标准,怎样在奖助学金过程中加强思想引导和渗透,最大限度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二)加大力度健全校外助学实践平台建设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的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数量逐年上升,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的比例超过了学术学位的考生,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急需健全[5]。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抓手,也应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注重实践的特点,挖掘专业性强的校外助学实践岗位。目前高校校外助学岗位数量严重不足甚至没有,岗位质量与研究生实践能力提升需求差距很大,岗位培养目标不明确、岗位内容与专业严重脱节、实践过程流于形式。因此,高校应该结合学科特色,千方百计寻求与行业、企业多种形式合作,建立数量充足、质量过关、报酬具有吸引力的校外助学实践岗位,以加深学生对实践研究工作的认识、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品质和实践能力。可以针对行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设计研究生选题内容,将研究内容与企业发展实际结合,借以增加企业提供助学岗位的积极性,达到企业发展与学生成长的互利双赢。
(三)建立完善的导师德育监督机制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首要责任人,其作用不仅体现在学术引导,更应在思想道德方面发挥德育作用[6]。在激励导师发挥奖助育人作用、强化导师责任方面,高校做出了积极的探索,有效加强了奖助育人效果,但总体来看,监督机制还缺乏系统性、针对性,还需进一步细化。职称晋升、薪水高低等方面的压力激化了导师科研浮躁心理,极易导致导师在培养学生中盲目追求个人利益而过度压榨学生,导致师生关系异化,挫伤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如果缺乏对导师有效的监督,只是口头强调导师责任,或在出现问题后才给予一定的惩罚,虽然会对导师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但离培养出能够在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学术创新等方面能高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师还相差甚远。高校给予了导师更多的权力,但运行中怎样有效监督以产生良好的德育效果,应该作为我们重点关注的话题。因此,学校应该着力建立完善、系统、实操性强的导师德育监督机制,以促进导师将育人之识、育人之举渗透到日常工作中,真正发挥育人引领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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