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2月10日, 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在京举行主题为“防控疫情、法治保障”的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制定实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分别通报有关情况,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雷东生主持发布会。
雷东生在发布会上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了法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遵循。
雷东生介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依法治国办主任郭声琨两次主持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上,着力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各单位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法科学有效防控疫情,用法治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坚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各单位坚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三是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推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依法防控疫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
傅政华在发布会上指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两高两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及时制定出台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是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凝聚民心汇聚力量共同战胜疫情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做好依法防控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一是着眼解决问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针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执法司法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依据,对当前疫情防控中社会反映强烈的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强调要依法严惩。二是着眼实践亟需,具有鲜明的操作性。《意见》瞄准执法司法实践所需,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三是着眼经验总结,具有鲜明的系统性。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各部门紧急动员、立即行动,在依法处置暴力伤医、哄抬物价、扰乱公共秩序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经验,一些地方还结合实践制定出台了相关办案指导意见。《意见》总结提炼了这些成功经验,并进行了集成固化,确保了法律政策的延续性。
关于下一步工作,傅政华介绍,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积极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好、解读好《意见》,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懂弄通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做细做实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对依法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着力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
杨万明介绍了《意见》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第二部分,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明确要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意见》强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意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对办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效果。
发布会上,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