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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出台

发布时间:2023-05-10

5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该计划以打击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旨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守牢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

 

  《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围绕六大专项行动展开,分别是: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动源头治理管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造假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其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异味、散堆垃圾等问题,以及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重点件和长江警示片涉及的问题,还包括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省厅交办件和挂牌督办件涉及的问题。“全面推动源头治理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将加强执法、环评、监测联动监管,完善环评许可执法清单,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动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目前,全省有2.9万家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成2200多个标准空气、水质自动站,一批先进无人机、走航车先后列装……这些为推行非现场执法提供了物质基础。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江苏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大力实施非现场监管集成平台建设,推动传统“人防”监管向“人防+技防”智慧监管转变,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全面突破。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