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首次突破涉水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弊端
建立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协同做好流域水污染治理
河北日报讯 河北省属于严重缺水地区,近年来水生态修复、引水补水、地下水保护成绩不俗,但是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总体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018年5月31日在河北水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在这一天,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水污染防治法规。
条例率先规定实行河湖长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破以往各个涉水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的弊端,有利于改变“九龙治水”的现象。注重多管齐下,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一是优先保护饮用水,在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规定基础上,采取了严于国家法律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二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规定工业园区必须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三是消除城乡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四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引黄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五是加强区域协作,完善相邻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统一协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六是丰富监管手段,率先将环保督察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完善了约谈和限批制度,首次将排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纳入约谈范围。七是坚持重典治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下限,发挥法规震慑作用。
条例是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全国首部进行修订的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吹响了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新的号角。全省上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踏石留印和担当担责的拼劲,全力以赴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创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局面。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