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唐烈英教授应邀来我院做了题为《论农村土地“两权分离”向“三权分置”的转换——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内容为依据》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部分法学专业教师、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认真聆听了报告。
唐烈英教授在报告中首先指出房地产及其相关法律的重要性,说明中国土地法律制度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土地法律制度,以及中国农村土地法律研究的稀缺性。其次,在阐述调整农村土地、房屋的主要法律——《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基础上,以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的演化为线索,由“一权”向“两权分离”转化,再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引出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再次,对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的46个修改点的内容进行了概述,包括总则、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等,对“三权分置”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指出土地经营权并非仅仅是集体农民承包后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是流入农地的经营者经营农地的权利。最后,对有关“三权分置”政策而修改的条文内容进行了阐述。
在互动环节,唐烈英教授对六位研究生、本科生的提问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我院教师徐超博士对唐教授的精彩讲座做了简要总结,对“三权分置”政策的背景以及对我国集体土地改革的影响做了简要说明。唐烈英教授的报告主旨鲜明,逻辑清晰,深入浅出,激发了同学们对我国集体土地改革相关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