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薛克鹏应邀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智慧教室A5-206就“经济法行为专题”做专题讲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50余人参加学习。
在讲授中,薛克鹏教授从当前主流经济法理论学说中的经济法行为的二元论的思考入手,深入剖析了经济法行为与民商行为、行政行为的异同,进而提出了诸多新观点、新论断。薛老师基于主体的角度,经济法行为具体包括经营者行为和政府行为,通过对市场主体行为和政府经济行为两类经济法行为做出系统性和类型化分析,明确了经济法行为的内涵与外延,为学习经济法行为提供多维度思考空间。进而提出一些结论性观点,经济法的规范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政府的市场规制行为属于市场监管行为,财政收支行为和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应当被认为是经济法规制政府的行为,上述行为的核心目的是宏观调控。
讲授结束后,硕士生焦逸凡、李兴钊、郭嘉琪、黄碧涵等多名同学分别就讲授内容提出了问题,薛教授均予以耐心讲解与回答。博士生余惠民就课程讲授做了发言,认为经济法行为是提升经济法理论的线索,处于研究生阶段的同学应研究不同部门法行为中的共性作为理论创新的依据。孟庆瑜教授做最后总结时指出,经济法行为问题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难题,薛教授的讲授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密切联系经济法子部门实践,揭示了对经济法行为的规律性认识,对于深入理解经济现象、制定有效经济政策以及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