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继峰教授应邀在线上为我院师生作题为“《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垄断协议问题探讨”的学术报告。刘继峰教授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博十生导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报告会由我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玉忠教授主持,法学院老师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刘继峰教授主要围绕近两年修订中的《反垄断法》中新增的亮点和缺憾进行了重点剖析。首先,刘教授提出本次《反垄断法》修订中的四个亮点分别为公平竞争审查接入抽象行政垄断中、互联网的内容总括性条款的增加、刑事责任的提出、公益诉讼条款的落实这几个方面,尤其针对互联网垄断中资本无限扩张问题突出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频出,此次《反垄断法》的修订提出了互联网总括性条款,提供了原则性指导,但缺乏更细致的更具实用性的规定。其次,提出本次讲座重点即垄断协议修改的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以往相关案件的分析讲解,引领同学思考“安全港”问题,刘教授提出对核心卡特尔适用本身违法行为,不再另考察其他因素,并非全部垄断协议都适用安全港。最后,刘教授对现行修订稿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协调思路,在垄断行为界定上提出“黑名单”、“白名单”、“灰名单”,主张垄断协议制度类型化、体系化即黑名单的建立、白名单范围的缩小、灰名单的理顺。
在与谈环节,我院宋阳教授、申静副教授、张思明老师、田旭老师依次对刘教授的学术报告进行了交流分享。在提问环节,刘教授对三位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最后,赵树文教授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刘继峰教授的学术报告内容博大精深,深入浅出,是学术意义非常强的法教育学方面的报告,将法条和案例进行了充分结合,为反垄断法的研究和教学都提供了思路,使师生受益匪浅。此次报告会对于我院高水平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法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