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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研究员尚海龙接受河北法制网专题采访

发布时间:2017-02-22

 

2017120日,我中心研究员尚海龙接受了河北法制网名为《安全生产条例需严执行》的专题采访。

 

以下为此次采访全文: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我省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制定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就条例的制定、实施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尚海龙。尚海龙是河北大学人大制度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成员,在该条例制定过程中,参加立法听证会、立法研讨,从专家角度提出过很多意见、建议。

 

尚海龙说,近几年来,我省重视安全生产立法,一直在推进这项工作。

 

2014年,国家修订新的安全法,我省的安全生产条例自2005年出台至今已有11年,滞后于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制定该条例,对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条例贯彻落实。首先是行政部门,尤其是安监部门,对检查中风险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措施等,要逐渐落实;加大人大监督检查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履行监督法、代表法职责,听取汇报,尤其是进行执法检查。人大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次是强化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生产单位负有责任,这在安全法、安全条例中都有规定,并有细化,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落实到位。提高责任意识,将责任分解到人。

 

要分类施治。因为不同领域、行业发生危险不一样,比如非煤矿山、化工生产、道路交通,不同行业有不同特点,所以要深入分析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类分治。

 

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是这部条例的重点。大幅提升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威慑力度,包括终生不得担任相关领域、行业的领导人员。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的问责。对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加大问责。

 

要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对群众的举报,应积极回应,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