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区市法学会共同主办、辽宁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于8月29日在辽宁省营口市召开。七省区市法学会领导、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150余人参加了论坛。我中心刘茜副教授参加了会议交流。
本次论坛面向上述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征文活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主题,深入调研论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有关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成果。论坛共征集论文676篇,经组委会初审、推荐,报中国法学会终评并公示,共评出获奖论文145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6篇,三等奖21篇,优秀奖102篇。我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撰写的《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调研报告》和刘茜副教授撰写的《论我国生态福利及其救济制度的构建》均荣获第十二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二等奖。
孟庆瑜教授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调研报告》中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中需要实现率先突破的三大领域之一,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调查数据显示,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形势复杂严峻,但社会民众对于其成因和危害后果尚缺乏足够认识。由此导致在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上,尽管民意基础良好,但对环境保护立法的关注度依然偏低,对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监测公信力的理性判断缺失,进而在遭遇环境侵害时难以做出正确应对。为此,必须精准施策,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依靠法治协同,逐步形成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