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草案)》的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38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邮 编:050051
电子信箱:hebrdjkww@163.com
传 真:0311-87906473
来源:河北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