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最高检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新闻发布会。针对寒假中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加剧的情况,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副厅长刘太宗表示,检察机关既要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性侵、诈骗未成年人等犯罪,又要重点打击利用网络拉拢、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刘太宗指出,当前存在一些领域网络监管不够到位,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控力不强等特点,未成年人遭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的风险也日益加剧。
“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网络犯罪的同时,还要重点关注涉网络未成年犯罪人,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积极建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禁止令、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支持和引导专业力量,为涉网络未成年犯罪人提供网络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社会化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培养良好心智,回归融入回归社会。”刘太宗进一步指出。
针对网络平台,刘太宗建议:“应把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放在优先位置,从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等环节严密监测、防范、封堵、处置网络有害信息。同时,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技术水平,完善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网络交友的身份审核、准入门槛、内容管理、消费限制、时长限制等配套监管措施,实现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覆盖’‘无死角’。”
此外,在防范工作上,家庭、学校、社区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家庭中,家长要做好表率,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孩子的的教育引导,引导其文明上网、安全上网、防止沉溺于网络。对于学校、社区而言,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教育,尤其是要面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教育,引导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是非辨别能力。”刘太宗说。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