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龙卫球教授首先从制定条件、立法机制、立法过程、立法思想、制定原则和基本风格等方面介绍了《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龙卫球教授指出,《民法总则》采取“机构主导、众筹聚智”的立法机制,体现出历史主义、理性主义、大众主义相结合的立法风格。然后,从历史意义与《民法总则》的基本定位两方面深刻剖析了民法总则的立法意义,最后,围绕《民法总则》的主要发展做了集中讲解。龙卫球教授认为,《民法总则》的制定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的自然结果,是全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客观要求,为我国编纂完成《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我国步入现代民法的新时期。
报告中龙卫球教授结合自身经历以及经典案例,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活泼的讲授方式,阐述了《民法总则》的新发展、新观点、新看法。报告结束后,龙卫球教授还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此次报告会对于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民法总则出台的背景与创新之处,激发同学们的学习与研究热情,培育民法理念具有积极意义。
报告会后,龙卫球教授与学院班子成员、部分法学专业教师围绕学科建设事宜进行了专题座谈。